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96年度館務指標
一、持續規劃並執行本館主辦之「藝術教育政策白皮書」八項行動方案。
323補助翻譯並出版先進國家藝術教育相關書籍
351建置並推廣數位藝術教育學習網站之資源與應用
353定期獎勵藝術教育創新教學設計及教材研發
441設置「藝術教育資源整合服務中心」任務編組,並與各地方藝術教育輔導團對口
442建立全國性藝術教育網站,整合藝術教育展演機構,數位化藝術資訊,推動行動美術館、表演列車等,建立分享的運作機制
521輔導設置各項獎學金,獎勵特殊藝術成就
522獎勵師生數位媒體藝術創作
523獎勵跨領域之藝術創作與研究
二、均衡城鄉藝術教育發展
(一)加強藝術教育諮詢服務計畫
(二)充實「台灣藝術教育網」網站平台,持續朝全國最大之藝術教育資源網站之目標努力
(三)推動下鄉到校展演活動
(四)辦理全國藝術教育展
(五)研編出版「國際藝術教育學刊」及「美育」雙月刊、藝術生活讀物、教學設計競賽得獎作品、光碟等各類藝術教育媒材,將美育推廣普及於縣市城鄉社教機構與學校
(六)編製網路藝術教育研習課程
(七)規劃藝術教育師資研習活動
(八)策辦「臺灣本土音樂教材徵獎計畫」。
三、健全藝術教育法治化
(一)修訂各項藝術教育法規
(二)協辦修訂藝術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
(三)修訂本館服務手冊
(四)進行「台灣藝術教育史」專案研究
(五)編印各年度「臺灣藝術教育年鑑」
四、賡續展演場地之安全維護與改善,保障展演活動之順利進行,提升藝文欣賞品質。
五、設置「世界兒童畫典藏室」,籌劃媒體數位藝術教育展示、資源中心,爭取本館行政區辦公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