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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08:30~12:00 | 5000元 | 7000元 |
|---|---|---|---|---|
| 下午 | 13:30~17:00 | 5000元 | 7000元 | |
| 晚間 | 19:00~22:30 | 10000元 | 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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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時段 | 800元 | 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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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時段 | 400元 | 4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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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時段 | 400元 | 400元 | |
| 附註: 1、場地使用包括空調、燈光、音響。 2、鋼琴、合唱台、舞蹈地墊之使用時段比照場地時段辦理。 3、超越上開使用時段者,每小時場地加收新台幣2,000元、鋼琴加收 200元、合唱台、 舞蹈地墊加收100元 ,不足一小時者,均以一小 時計。 4、臨時提出增加排練、演出時間一概不受理。 5、為維護場地永續使用品質,凡使用場地者,於演出結束後,應會同 本館技術人員同檢視使用情形後方得 離去;若發現有任何毀壞時, 應依規定賠償。 6、政府機關、學校及非營利之教育文化機構或公益團體,其場地費八 折優待。 7、教育部交辦、本館主辦、承辦或合辦之活動,參與單位得免費使用場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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