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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政治獻金法規定宣導
發佈日期 :108-10-4
內容 :

「個人對同一位(組)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
對不同位(組)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營利事業對同一位(組)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
對不同位(組)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另為擴大宣導效益,內政部製作之「政治獻金動畫宣導短片」
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0iUuVlH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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