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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5月11日起至6月8日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

發佈日期 :110-5-11
內容 :
圖片:5月11日起至6月8日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

考量目前疫情發展趨於嚴峻,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表示,因應國內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致社區感染風險增加,為防範發生持續社區傳播,自即日起至6月8日共4週,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並對於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實施相關限制措施。請各申請隊伍(學校)務必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之下列規定辦理活動:

1.民眾須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未遵守規定且勸導不聽者將嚴格開罰。
2.所有集會活動需落實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否則應暫緩辦理。
3.原則上停辦室外 500 人以上,室內 100 人以上之集會活動,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構核准後實施。
4.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應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建立實聯制,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環境清消、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前述措施之場所應暫停營業。必要時,將強制關閉休閒娛樂相關之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

另辦理集會活動前,務必嚴格執行風險評估並完善防疫配套,若無法於活動前嚴格執行完整風險評估,並規劃完善之防疫配套措施,強烈建議取消或延後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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