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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青春動滋券開放領取
發佈日期 :112-6-26
內容 :
領券資格:16歲至22歲(出生日期為中華民國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領用期程:112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2月31日,逾期失效,若延長領用期程,將另外公告。明(113)年度之後的發放及使用期程,將於今年度青春動滋券發放作業完成之後,再行對外公布。
詳情請上青春動滋券網站查詢:
https://500.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