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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徵選技工乙名1070528

發佈日期 :107-5-28
內容 :

人員區分:技工
官等職等:無
職  稱:技工
職  系:無
名  額:正取1名,最多備取2名
性  別:不拘
特殊條件: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試
工 作 地:臺北市
有效期間:自107年5月28日~107年6月30日
資格條件:
1.須現為中央各公立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國中以上畢業,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具備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4.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技能。
5. 有水電修理經驗或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車輛維護及兼任駕駛。
2.環境及園藝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工友(技工、駕駛)履歷表1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份;
(5)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
 
2. 報名期間及方式:
(1)有意願移撥者,請依序裝訂上開文件,一律以通信報名,於107年6月30日(星期六)前,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行政組收(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技工職務」。
(2)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3)經徵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
(4)聯絡電話:(02)23110574轉分機157劉小姐。
 
3.預估職缺報到時間:10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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