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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行政組徵行政助理乙名1110629

發佈日期 :111-6-29
內容 :
本館行政組徵行政助理乙名1110629

職稱:行政助理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資格條件
一、所需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積極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出差及輪班。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財產、物品、廢品管理(含年度火災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二、衍生性商品販售管理、印信管理(含校對)。
三、文具管理、庫存出版品管理。
四、檔案管理(歸檔、解密、分類區分表、檔案及影音室管理、民眾檔案申請應用、清理、目錄彙送等)。
五、藝術教育展演活動(含例假日及晚間)輪值。
六、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1年7月15日(星期五)前,填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行政組)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格式亦可至本館官網首頁最新訊息下載列印https://www.arte.gov.tw/,填寫後簽名,電子檔先傳送至jweqr8@linux.arte.gov.tw,報名資料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本館(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行政組)行政助理」及聯絡電話。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未郵寄、報名資料不齊全、應徵履歷表未簽名等情形),恕不受理。
(二)應送報名資料(所有資料證件請以A4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1.臨時人員(甄選類別)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擬任職務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遴選方式包括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審查通過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未獲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嗣後視臨時人員考核情形辦理續僱,如須終止契約,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規定辦理。
五、薪資:215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27,885元)起。
六、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如經甄選,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
八、本館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2-23110574-163,聯絡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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