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快訊
展覽活動
最新公告
位置地圖
:::
《99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徵件》
發佈日期:98-12-28
徵件時間:99年3月1日至4月30日(郵戳為憑)
參選資格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兼任及退休教師。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徵選組別與項目
教師組: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音樂作曲、童話。
學生組: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音樂作曲。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後,以掛號郵寄送件。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6。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家文化總會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