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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活動辦法》
發佈日期:103-1-23
徵件時間:103年3月5日起至同年4月9日止。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兼任及退休教師):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童話。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http://ed.arte.gov.tw/philology),並於徵件期限內以掛號郵寄送件,以郵戳為憑。繳交文件格式請務必詳閱網站報名專區/注意事項。
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