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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徵件》
發佈日期:107-2-21
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戲劇劇本(現代)、短篇小說、散文、詩詞(新詩)、童話。
(二)學生組:戲劇劇本(現代)、短篇小說、散文、詩詞(新詩)。
報名方式:一律採取線上報名後掛號郵寄送件。
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
徵件時間:自107年3月1日起至4月12日截止。
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