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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五十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劃》
發佈日期:1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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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屆世界兒童畫展徵集計劃
徵集對象: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
參加作品:
(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
(二)、組別: 國中組、國小1~6年級(共六組)、幼兒園組
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等,自行命題)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自行命題)
3.臺灣港灣人文之美 (以港灣生態、港口人文景觀、港務貿易、港口城市多元面貌…等自行命題)
送件日期:
(一)、初選:各校按規定件數於民國108年4月30日以前送達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指定之學校參加複選。
(二)、複選: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自行辦理複選,並將作品於5月10日前寄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並附複選評選委員名單及各年級入選總數統計表。
(三)、決選:民國108年5月下旬在臺北市。
評選辦法:
(一)、初選:各校公開慎重辦理初選,不可指定作品參加。
(二)、複選: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聘請評選委員至少五人,選出各年級參加數約四分之一作品送大會參加決選。(各縣市附入選名冊,含指導老師)。
(三)、決選:
1.評選委員會由本會聘請兒童美術教育家、兒童心理學家、畫家、藝術評論家組成之(人數不少於二十五人)。
2.由各縣市複選作品中選出佳作約一千六百件,由上項作品選出約四分之一的作品為『優選獎』給予展出,其餘為『佳作獎』,佳作不參展,如有國外辦理交流展覽或比賽時由大會送展。
3.各年級錄取特優獎(相當於第一名)各組十件(國小每年級,國中,幼兒園共八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