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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徵技工乙名》
發佈日期:108-9-24
人員區分:技工
職 稱:技工
名 額:正取1名,最多備取2名
性 別:不拘
特殊條件: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試
工 作 地:臺北市
有效期間:自108年9月24日∼108年10月5日
資格條件
1.須現為中央各公立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國中以上畢業,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具備自小客車駕駛執照(具職業駕照尤佳)。
4.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技能。
5.有水電修理經驗或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車輛維護及兼任駕駛。
2.環境及園藝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工友(技工、駕駛)履歷表1份;(2)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5)自小客車或職業駕駛執照影本1份。
2.報名期間及方式:
(1)有意願移撥者,請依序裝訂上開文件,一律以通信報名,於108年10月5日(星期六)前,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行政組收(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技工職務」。
(2)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通知。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3)經徵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
(4)薪資範圍:月薪新臺幣28,930元∼34,375元整(薪點12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5)聯絡電話:(02)23110574轉分機157劉小姐。
3.預估職缺報到時間:10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