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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活動

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年度 :105
日期 :105/8/8~106/4/30
內容 :

組織:設「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委員會」(以下稱本會)由下列單位組成: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初賽主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暨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三、決賽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四、決賽承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五、決賽協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比賽組別:
由各縣市(區)派隊參加,計分下列四組:
一、國小組(就讀於公私立小學學生組成之團隊,不得跨校組之)
二、國中組(就讀於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組成之團隊,不得跨校組之)
三、高中職組(就讀於公私立高級中學高中部及高級職業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及七年一貫制大學一、二、三年級之學生組成之團隊,不得跨校組之)
四、教師組
(一)可含實習教師、代課教師及大專院校教師。(初賽及決賽均以初賽當時之身分為認定基準)
(二)任教於同一縣市之公私立學校教師及退休教師組成之團隊,得
跨校組之,退休教師人數不得逾全隊三分之一,需以一主要學校為代表單位進行報名。
 
餘詳見105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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