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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活動

學生表演藝術聯演實施計畫

年度 :101
目的 :

為涵養國民創造力及美感素養,鼓勵高中(職)以上學校藝術教育之觀摩學習,及推動國中小學之表演藝術教育扎根工作,特舉辦青少年學生表演藝術教育活動,以促進藝術教育之發展,培育具有表演創新能力的新世代。

日期 :100/9/8~100/10/15
內容 :

演出類別
戲劇、戲曲、舞蹈、音樂、民俗技藝等表演藝術活動或其他跨界藝術型式。
活動應符合推廣文化、藝術、人文、教育宗旨,且不危害公共安全。
 
演出時間與地點
一、演出時間:101年2月至6月間,每場次活動約一小時為原則;另視活動需求、場次、性質、特色,協調安排適當之檔期與時間。
二、演出地點:本館南海劇場。
 
申請演出資格
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高中職以上表演藝術相關科系(所)、學生社團。
一、學校團體:戲劇、戲曲、舞蹈、音樂、民俗技藝等藝術相關科系。
二、學生社團:學校(高中(職)以上學生社團,須以學校名義提出申請。
 
申請及審查
一、申請時間:自即日起開始收件,至100年10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惟本館得因應實際業務需要,視需要調整或延長受理申請時間。
二、申請方式:請備妥學校申請函及企劃書乙式6份及相關活動影音資料。
三、填寫申請表格(詳如附件一)
四、審查及結果通知:
申請案由本館組成審查委員進行審查,並考量年度預算予以擇優遴選,經本館審查通過,排定演出日期後,於本館網站及臺灣藝術教育網公告。
 
餘請自行參閱活動實施計畫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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