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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活動

全國中小學美術教育家聯展

年度 :100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日期 :99/10/28~100/1/31
內容 :

推薦方式
(一)推薦對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者(限個人),任職於國小、國中、或高中職公私立學校美術教學之專任教師。
(二)推薦遴審作業:
1、推薦:主辦單位函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轉請所屬學校推薦美術教學之專任教師,推薦表格式如附表所列。
2、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100年1月31日止。
3、推薦申請資料:填寫推薦申請表,敘明被推薦人之聯絡資料、任教學校、作品資料、主要教學研究及藝術創作事蹟等,並附創作照片等,逕寄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7號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展覽演出組收(信封請加註2011年「全國中小學美術教育家聯展」活動)。
 
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本身結構或裝置不良而遭致損壞時,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二)美術教師其參展之作品,對展出陳列及出版等,均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為擴大藝術教育推廣功效,參展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行使著作人格權,並應於推薦表上簽名同意始得推薦。
 
於請自行詳見「100年全國中小學美術教育家聯展」實施簡章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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