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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109年政府防制洗錢宣導

發佈日期 :109-1-22
內容 :
圖片:109年政府防制洗錢宣導

1.地下通匯是洗錢的重要管道,犯罪者利用公司、行號掩護進行不法所得清洗,國人勿貪便宜,否則被查獲錢拿不回來。

2.犯罪者假借捐款騙取非營利組織的基本資訊,以做善事名義詐騙他人,非營利組織應事先做好查證,以免被利用。

3.犯罪者通常會利用人頭來攜帶現金、鑽石等貴重物品出國洗錢,國人勿貪小利或因人情,而應勇敢拒絕,免得成了洗錢的幫兇。

4.犯罪主要利用銀行快速轉帳、匯款的功能來洗錢,因此銀行需進行客戶審查,以阻止非法資金移轉,降低人頭帳戶風險,呼籲國人支持政府做好防制洗錢,給銀行多一點時間審查。

5.公司透明度是防制洗錢的最佳方法,為防制犯罪者以人頭的方式虛設公司進洗錢,國人開設公司應配合銀行提供設立登記文件,以供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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