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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工讀生乙名1010430
發佈日期 :101-4-11
內容 :
資格條件
1.公私立大專校院夜間學制在學學生或已畢業,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優先考量僱用。
2.具備中文打字能力、熟悉電腦Windows 作業系統、office套裝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及基本網路使用能力。
3.身心健康、素行良好、認真細心、態度熱誠者。
4.待遇:基本時薪103元,享勞保、健保。
工作項目
1.協助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行政庶務事宜。
2.協助本館辦理之主、合辦展覽等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海路43號。
聯絡方式
1.請於本(101)年4月18日前(郵戳為憑)檢具履歷表正本、相關證明影本,逕寄本館研究推廣組胡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工讀生職務,逾期不予受理。
2.經用人單位初審後,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函復。
3.聯絡電話:02-23110574#251,地址: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