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活動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年度 :109
日期 :109/6/5~110/3/31
內容 :

組織
設「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於比賽會場簡稱大會)由以下單位組成;本會設置要點,由決賽主辦單位訂定之。
一、指導單位
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
初賽: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決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決賽承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南投縣政府
屏東縣政府
苗栗縣政府
四、協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

本會暨決賽主辦單位聯絡資訊
地址:(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
電話:(02)2311-0574
傳真:(02)2311-7550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 http://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網站: http://web.arte.gov.tw

線上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09年11月20日9時至109年12月25日17時,本會將於109年12月25日17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惟有關高中職以下之團體項目及全部個人項目,因必須給予各縣市轉送作業時間,其參賽者書面報名至縣市端之截止時間,由各縣市依實際需要另行規定。

網站連結 :
檔案下載 :
展開網站導覽 收合網站導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