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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活動
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
年度 :113
日期 :113/7/30~114/5/10
內容 :
組織:
設立『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於比賽
會場簡稱大會)由下列單位組成: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初賽主辦單位: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縣市政府
三、決賽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四、決賽承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賽程規定:除本實施要點特別之規定外,分初賽及決賽兩階段。
一、初賽:由各初賽主辦單位辦理,於 113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
二、決賽(相關規定詳見第拾壹點決賽規章)
(一)報名日期及程序:
1.網路報名作業:自113年11月20日9時至113年12月25日17時,本委員會將於113年12月25日17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
2.繳交書面報名資料:113年12月31日前各縣市將代表參加決賽團隊之報名表免備文寄(送)達決賽主辦單位,始完成報名手續。
(二)報名地址及網站同本實施要點第參點。
(三)比賽日期:另由本委員會訂定賽程一覽表公布施行。決賽預定自114年4月8日至5月10日間辦理。相關比賽手冊及賽程,請各參賽團隊直接於本委員會網站上列印。各賽程出場次序訂於114年1月31日前抽籤排定並上網公告。
(四)抽籤公告後,除自行覓得同類組同意對調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如公告資料有誤(包含校名、參賽類別及組別),或與他校對調出賽時間者,應於114年2月28日前以書面公文提出更正申請,逾期概不受理,並以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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