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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活動

105年「學長姐好優Show!」

年度 :105
目的 :

鼓勵高中職以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等決賽獲團體組優等以上之學生團隊公開演出,結合學校舉行一系列之表演活動,運用館校協力策略,推廣藝術教育。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日期 :105/2/5~105/3/15
內容 :

徵選資格: 101~10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舞蹈比賽、創意戲劇比賽、師生鄉土歌謠比賽之決賽中獲團體組優等及特優之高中職以上團隊。
 
活動時間:105年5月至10月。
 
活動地點:以在校外場地就近演出為原則(申請「好優show偏鄉巡演」者除外),必要時仍須配合本館至指定地點演出。可選擇如下:
1.本館場地:南海劇場、小天壇展場lobby。
2.各縣市學校內之場地。
3.各縣市教育優先區。
4.各大醫院。
5.各地收容中心。
6.各地機場、大車站等。
7.農委會提供之農林漁村場地。
8.其他適合演出之室內外場地。
 
申請方式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5年3月15日下午5時為止。
(二)線上申請:符合資格之團隊均得以學校名義,於本館「藝拍即合」(http://1872.arte.gov.tw/)網站 ,進入「找補助」項下「我要申請」內填表申請,並上傳申請計畫書掃描檔(申請計畫書可先不經學校用印),其中須含獲決賽優等以上證明以及經費預算表(請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經費預算)。
 
餘請自行下載徵選計畫參閱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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