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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與民有約
梯次 | 登記時間 | 約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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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12/01/01~112/01/10 9:00~17:00 | 112/01/18 14:30~17:00 ﹝週三﹞ |
二 | 112/02/01~112/02/10 9:00~17:00 | 112/02/22 14:30~17:00 ﹝週三﹞ |
三 | 112/03/01~112/03/10 9:00~17:00 | 112/03/29 14:30~17:00 ﹝週三﹞ |
四 | 112/04/01~112/04/10 9:00~17:00 | 112/04/26 14:30~17:00 ﹝週三﹞ |
五 | 112/05/01~112/05/10 9:00~17:00 | 112/05/31 14:30~17:00 ﹝週三﹞ |
六 | 112/06/01~112/06/10 9:00~17:00 | 112/06/28 14:30~17:00 ﹝週三﹞ |
七 | 112/07/01~112/07/10 9:00~17:00 | 112/07/26 14:30~17:00 ﹝週三﹞ |
八 | 112/08/01~112/08/10 9:00~17:00 | 112/08/30 14:30~17:00 ﹝週三﹞ |
九 | 112/09/01~112/09/10 9:00~17:00 | 112/09/27 14:30~17:00 ﹝週三﹞ |
十 | 112/10/01~112/10/10 9:00~17:00 | 112/10/25 14:30~17:00 ﹝週三﹞ |
十一 | 112/11/01~112/11/10 9:00~17:00 | 112/11/29 14:30~17:00 ﹝週三﹞ |
十二 | 112/12/01~112/12/10 9:00~17:00 | 112/12/27 14:30~17:00 ﹝週三﹞ |
登記窗口:
1 . 服務台:台北市南海路43號
2 . 電 話:(02)23110574
3 . 傳 真:(02)23122555
4 . 網 址:https://www.arte.gov.tw
約見地點 :
本館
附註:
一、活動登記時間為各該登記期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除得親自到本館服務台登記外,並可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申請登記。
二、申請登記,非以本館規定之登記表書寫者,應載明姓名、出生日期、電話、地址、約談主題等資料,以便辦理登記事宜。
三、本活動每次約見人數以五人為原則,依申請登記之時間先後順序及約談主題之迫切性排定並予編號。本館並將以書面或電話通知申請登記人約見事宜。
四、約見時間為各該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
五、約見時均應由本人親自到場,並攜帶國民身份證以供核對。若非本人親自到場,取消其約見資格。
六、約見時叫號未到者,視同放棄,並依序遞補,登記人不得異議。
七、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館不予受理登記,事後發覺者,取消其約見資格:
(一)代理他人辦理申請登記或約見時代理他人陳情者。
(二)約談主題與本館業務之改進、建議或陳情無關或非本館權責者。
(三)係重複約見之案件。
(四)約談內容要求保密者。
八、本館員工不得參加「館長與民有約」活動,或代替他人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