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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與民有約

館長與民有約-各梯次時間表
梯次 登記時間 約見時間
113/01/01~113/01/10 9:00~17:00 113/01/31 14:30~17:00 ﹝週三﹞
113/02/01~113/02/10 9:00~17:00 113/02/21 14:30~17:00 ﹝週三﹞
113/03/01~113/03/10 9:00~17:00 113/03/27 14:30~17:00 ﹝週三﹞
113/04/01~113/04/10 9:00~17:00 113/04/24 14:30~17:00 ﹝週三﹞
113/05/01~113/05/10 9:00~17:00 113/05/29 14:30~17:00 ﹝週三﹞
113/06/01~113/06/10 9:00~17:00 113/06/26 14:30~17:00 ﹝週三﹞
113/07/01~113/07/10 9:00~17:00 113/07/31 14:30~17:00 ﹝週三﹞
113/08/01~113/08/10 9:00~17:00 113/08/28 14:30~17:00 ﹝週三﹞
113/09/01~113/09/10 9:00~17:00 113/09/25 14:30~17:00 ﹝週三﹞
113/10/01~113/10/10 9:00~17:00 113/10/30 14:30~17:00 ﹝週三﹞
十一 113/11/01~113/11/10 9:00~17:00 113/11/27 14:30~17:00 ﹝週三﹞
十二 113/12/01~113/12/10 9:00~17:00 113/12/25 14:30~17:00 ﹝週三﹞

登記窗口:

1 . 服務台:台北市南海路43號
2 . 電 話:(02)23110574-110
3 . 傳 真:(02)23122555
4 . 網 址:https://www.arte.gov.tw

約見地點 :

本館

附註:

一、活動登記時間為各該登記期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除得親自到本館服務台登記外,並可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申請登記。
二、申請登記,非以本館規定之登記表書寫者,應載明姓名、出生日期、電話、地址、約談主題等資料,以便辦理登記事宜。
三、本活動每次約見人數以五人為原則,依申請登記之時間先後順序及約談主題之迫切性排定並予編號。本館並將以書面或電話通知申請登記人約見事宜。
四、約見時間為各該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
五、約見時均應由本人親自到場,並攜帶國民身份證以供核對。若非本人親自到場,取消其約見資格。
六、約見時叫號未到者,視同放棄,並依序遞補,登記人不得異議。
七、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館不予受理登記,事後發覺者,取消其約見資格:
(一)代理他人辦理申請登記或約見時代理他人陳情者。
(二)約談主題與本館業務之改進、建議或陳情無關或非本館權責者。
(三)係重複約見之案件。
(四)約談內容要求保密者。
八、本館員工不得參加「館長與民有約」活動,或代替他人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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