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廳受理期程:
凡申請114年第1、2展覽廳檔期者,如本展廳耐震補強工程尚未竣工時,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展場使用管理要點第六點第(八)項規定,本館得取消或調整已排定檔期。(檔期取消或調整時,本館將於開展1個月前通知)
每年於六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接受次年之展覽檔期申請。
第1展覽廳127坪、第2展覽廳90坪、第3展覽廳49坪、美學空間69坪。
檔期申請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2李先生(第1、2展覽廳)、分機235陳小姐(第3展覽廳、美學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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